3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和收款(含预付款)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印制的销售统一号,3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和收款(含预付款)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印制的销售统一号,是开发商开的,也就是不动产,不动产发票来自地税部门不动产发票来自地税部门,法律分析: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是地税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就没了。
1、 不动产 统一 发票和增值税 发票的区别法律分析: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是地税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就没了。目前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向外商收取款项,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0;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应向收款方出具发票。第二十条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名称和金额。
2、销售 不动产 统一 发票是什么票?不动产发票来自地税部门不动产发票来自地税部门。2007年2月15日投入使用。3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和收款(含预付款)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印制的销售统一号。
3、 不动产 发票是什么意思法律解析:不动产 发票属于地税部门,专门用于出售房屋建筑物。是开发商开的,也就是不动产。2007年2月15日投入使用。3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和收款(含预付款)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印制的销售统一号。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不动产 发票正式停止使用,改为增值税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发票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经营收取款项,收款人向付款人出具发票的;特殊情况下,付款方应向收款方出具发票。第二十条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名称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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