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供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不得用于增值税专项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增值税零次税率应税服务退税适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增值税零次税率适用增值税退税方式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零税率应纳税或免税服务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何区分“营 改增”中的零 税率与免税0 税率有免税的共同点都有纳税的义务。提供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纳税义务,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相应的销售额。这与非应税收入不同,非应税收入没有纳税义务,不需要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不缴纳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都说明纳税人不缴纳增值税,或者说这笔交易的增值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零税率应纳税或免税服务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零次税率应税服务退税适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增值税零次税率适用增值税退税方式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供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不得用于增值税专项发票。同时,适用时可以选择。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应税活动,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2、营 改增后房地产增值税普通 发票怎么开?省国税局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3%的扣缴率计算预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照取得的价外费用总额和适用的计税方法计算申报应缴纳的增值税,并可按规定抵扣预缴的增值税,1.如需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先开具红色发票,以抵扣预收发票发票,并应包含发票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2.然后根据购房者的需要,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并在发票中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名称”后加注“全额”字样,3.这个时间是房地产企业交付房地产项目并取得销售付款凭证的日子。此“日”是指书面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中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房地产项目产权变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