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供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不得用于增值税专项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增值税零次税率应税服务退税适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增值税零次税率适用增值税退税方式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零税率应纳税或免税服务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如何区分“营改增”中的零税率与免税0税率有免税的共同点都有纳税的义务。提供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纳税义务,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相应的销售额。这与非应税收入不同,非应税收入没有纳税义务,不需要在...
更新时间:2023-04-21标签: 发票改增销值应税开具营改增 零税率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