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经跨月的增值税专用款发票,不能为作废,法律依据按照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本规定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使用条例发票》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购买者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或“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匹配”法律分析:发票错作废,如果卖家没有抄税记账,事后不能作废只能用红墨水冲正。{0}1、发票开完能作废吗法律分析:是的。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开具作废。如果卖家没有抄税记账,事后不能作废只能用红墨水冲正。增值税专用红字冲正发票需要到国税窗口...
更新时间:2023-01-30标签: 作废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作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