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3.没有上述行为,但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发票的,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不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处理,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商家没有主动开具发票,商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更新时间:2024-03-23标签: 第二十条票进收款开具发票未开发票进成本处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