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的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联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发票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无法使用专用联发票抵扣联、发票联认证,专用票开出后,小规模纳税人不会认证,可能在税务系统形成滞留票。1、增值税发票对方不认证怎么办?只要报税正常,对方没有认证,对方也不能扣。90天后认证,系统中只形成留存票,购销业务真实发生,记录正常,纳税申报真实。这个发票也是从单位防伪税控...
更新时间:2023-05-20标签: 发票税务局增值税认证专用税务局不给认证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