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4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0号),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规定保存专用12345677,未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专用发票专用存放场所的,发生发票丢失时,应当在发现丢失之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报纸作废上刊登声明法律分析:1,损坏专用发票,丢失专用发票。1、已经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行政措施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告声...
更新时间:2023-04-21标签: 作废发票增值税丢失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丢失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