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特别管理办法〉的通知》(-3)(试行)(-2/F〔2004〕153号)的有关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2,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发票的备注栏上代税务机关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无需代税务机关加盖发票专用章,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服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发票不得代开专用票,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1、营 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还能代开 国税增值税 发票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特别管理办法〉的通知》(-3)(试行)(-2/F〔2004〕153号)的有关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2,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发票的备注栏上代税务机关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无需代税务机关加盖发票专用章。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专用票。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服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发票不得代开专用票。
2、请问营 改增后 国税手撕 发票还能用吗?之前规定要用手撕发票已经不能用了。你应该去国税 bureau办一张新的发票。纳税人在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的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办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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