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发票作废条件的规定,已超过90天未认证,三证合一纳税人变更税号,在认证上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包括扫描认证和on-,变更税号时,纳税人应确认输入其原税号发票All认证。1、三证合一变更了税号,旧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认证抵扣三证合一纳税人变更税号,在认证上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包括扫描认证和on-。如果认证以后,一窗比对不匹配,需要去大厅人工比对,人工清卡。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要求在旧税日期取得的专用发票-2/完...
更新时间:2023-03-30标签: 发票认证旧税天未作废旧税号发票认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