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放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根据我国《-0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发放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发放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已发放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已发放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如何保管发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根据《国务院...
更新时间:2023-01-09标签: 发票的保管发票存根登记簿发放五年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