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发布)第1项、第4项、第2条第1项,根据上述规定,之前未完成抵扣进项-1/的待处理抵扣税额,可以从2019年4月纳税期的销项税额抵扣中扣除,所以单纯征收不能抵扣进项税,只能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抵扣进项税。1、企业自建房屋建筑物进项税额如何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
更新时间:2022-12-29标签: 建筑业进项发票抵扣日起改征进项抵扣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