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规定中的无效条件:(一)退回发票券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且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认证,VAT发票已通过认证,表示可以抵扣进项税,通过认证的都是进项税发票。{0}1、认证过的发票能作废吗认证通过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规定中的无效条件:(一)退回发票券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
更新时间:2023-04-29标签: 发票进项认证不算情形认证通过的发票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