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认证发票的,请对方单位所在的税务局开具红色发票的通知书,再根据通知书开具红色发票的通知书,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买家可以认证发票。1、...为正常发票,对方已经拿过去认证,请问怎么办?(东莞第一份是存根联,现在都打好了发票。无效的,都是无效的。第一份怎么会作废?还不是系统里作废,第一次手工标注作废?然后划掉写有无效字样的存根。如果不是,卖家已经作废了这...
更新时间:2023-05-14标签: 东莞认证发票发票税务局开具通知书认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