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发票售填单(国785号)第四条规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未收回,或即使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金税工程发现的增值税专用号发票涉嫌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国730号)第二条规定,目前,计算机稽核系统中发现的增值税专用号发票涉嫌违规问题,分为“未比对”、“漏联”和“抵扣联数”,2.属于“比对不匹配”、“缺环”、“失控”、“作废”的发票交由检查部门处理,因为出票人在报废之前应该已经收集了发票的所有副本,所以其操作不...
更新时间:2023-05-19标签: 失控作废发票发票作废扣联失控增值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