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销售的货物发生退货、折扣或者开票错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开具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的管理情况和纳税人的业务需要,增减发票以外的其他环节并确定其用途,但是发票无法返还给对方,对方在发票之后手头也没有作废发票了,原则上已经-2发票对方不允许作废,If-1作废But认证,可以用红色发票申请,交给对方重开发票。{0}1、认证后的发票能作废吗原则上已经-2发票对方不允许作废。但其实有时候沟通不畅,一方认证一...
更新时间:2024-03-11标签: 作废发票认证已认证的发票被作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