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安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安置单位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增加安置面积的,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证明原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由受理窗口领取,当事人填写,丹东机动车登记由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受理。1、丹东市行驶证怎么办理丹东机动车登记由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受理。首次申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和《机动车登记条例》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件...
更新时间:2023-04-30标签: 丹东受理申请表发票机动车丹东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