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可出示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单复印件和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发票丢失发生时,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法律分析:不能,发票复印件不能作为报销依据入账,已发出发票由一方发出丢失已完成发票副本,应重新发出发票交付对方入账。1、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吗法律分析:不能,发票复印件不能作为报销依据入账。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9号公告“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若之前已认证丢失。买方可出示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单复印件和卖方主管税...
更新时间:2023-04-26标签: 发票复印件丢失入账作废发票丢失复印件入账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