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3税务局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及税收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第四条规定,当发票由主管国税局代纳税人开具的作废或销售退税为红色/时主管地方税务局将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或委托主管国税局在下期冲抵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更换发票章需要什么手续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备案。然后可以刻章,给收据。发票专用章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安局认可的指定厂家刻制,并将发票专用章的印制格式送主管税务机关...
更新时间:2024-03-19标签: 税务局发票更换国家国家税务局发票更换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