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优惠券并扣除优惠券的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等,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发票第二十条在本规定中应认定为无效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券,抵扣时间不得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卖家没有抄税,没有记账;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和“专用发票代码,编号认证不一致”。{0}1、已经认证的发票能作废吗认证通过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有下...
更新时间:2023-02-23标签: 发票认证无效视为优惠已认证的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