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用发票电子增值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的规定:“自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广东,机动车销售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自2020年12月21日起,受票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用票”)的范围扩大至全国,增值税电子发票在这里,发票code和发票number的印刷颜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发票,也就是六路电脑发票。{0}1、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发票样式机动车销售发票,...
更新时间:2022-12-21标签: 安徽发票样式发票新办日起开具增值税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