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理暂估分录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票已经到账或者能够提供能够充分证明暂估分录真实性的合同等其他原始凭证之前,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否则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发票汇款到账还没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公告》第六条所得税2011年第34号若干问题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取得,企业按季预缴时可暂记所得税。1、...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所得税前是否纳税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公告》第六条所得税2011年第34号若干问题企业当年实...
更新时间:2023-04-22标签: 暂估所得税分录暂记发票尚未取得发票 所得税 暂估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