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发出后,原税票对应发票,相当于作废;可以重新创建原来的税单信息,给你找一个新的发票法律分析:1,法律依据:使用发票-2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措施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发票/中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丢失发票经办丢失申报必须刊登在有全国报纸号的报纸上,发行发票一方丢失已完成发票副本,应重新发行发票并提交另一方录入。1、建安作废发票丢失1,搜索到税务机关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审批表,如果税务机关有表格,按要求填写;2、附上你的申请报告,一般税务机关都是看你的事实的;3.发给你的原件发票和财务记账复印件需要税务机...
更新时间:2023-04-27标签: 发票刚开丢失建安法律刚开的建安发票丢失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