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的公告发票关于有关问题的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向卖方索取增值税时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7月1日之前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报销,7月1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税号不能报销。1、7月1日之前开的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的公告发票关于...
更新时间:2023-03-15标签: 发票定额2016年7月1日定额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