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如果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合同或在实际业务情况下开具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对方确认,对方将出具声明,特价票已抵扣且对方也可以盖红章,已认证为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0}1、已经抵扣的发票可以开红字吗?是。如果买方已获得已用于申报的专用-2抵扣,买方可在VAT发票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VAT发票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应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将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暂转出当期进...
更新时间:2023-04-30标签: 开红字抵扣发票收购收购发票抵扣后可以开红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