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国家-1专用章必须启用,根据国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二)字迹清晰,不允许压线、错字;(3)发票联扣加盖财务专用章或-1专用章;(四)按照缴纳增值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在专用增值税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上加盖发票即可,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1、发票专用章要不要备案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开票单位如需刻制发票专用章,需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批准文本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刻制。《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需要刻制印章的企事业单位、经民政部门...
更新时间:2023-02-13标签: 专用章发票国家国家关于发票专用章的要求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