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第三十四条发布后,发生销售退货,需要出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是收回original,的扣款没有-2发票和发票不符合作废的条件,如遇销售折扣,在收回原发票并标有作废字样后,重新发放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作废0发票未按要求保存联次和抵扣联发票行为。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要作废吗的扣款没有-2发票和发票不符合作废的条件。建议暂时不要作废。如果可以-2发票链接或在当月最后一天扣款,则可以作废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12标签: 发票联次作废增值税丢失作废发票没有收回发票联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