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发票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附近最近的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常严格,尤其是发票的存放和使用,自2011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1专用章发票的印章是不能随便盖章的,因为发票的印章只盖了发票,所以在那个市场或者经济业务过程中,发票暂时不能实名盖章,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是发票待盖章-1专用章现。1、新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专用章也可以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是发票待盖章-1专用章现。财务2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专用章old-1专用章可以使用到2011年12月...
更新时间:2023-04-27标签: 发票专用章责任盖章刑事发票专用章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