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认证和发票,无法退回重新打开;2.只能先申报扣费正常发票再走红冲重开程序;3.根据国税发156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申请表(原因是发票开错了),然后将税务机关开出的通知书提交给卖方,卖方将在通知书上做红记号,重新开给买方;4.买方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发出通知后的次月申报期内,填写申报表附表2第21行红字发票所涉及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划转,发票不是假的就没有作废,另一种情况是卖方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取得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由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按规定转出。1、已经认证...
更新时间:2023-04-09标签: 发票开错认证异常认证发票处理异常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