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具体步骤如下:到主管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代理开户申请表发票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放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0}1、发票损毁如何处理发票存根丢失,即重新购票时,国税窗口不会再买新的发票。首先要确认这个发票是不是真的错了。如果是错的,必须作废系统,然后出具证明,也就是说这个发票我们丢了,不能说撕了。然后去国税主管签字。如果主管给你签了,那就...
更新时间:2023-04-05标签: 税务局毁损发票电子报告电子税务局发票毁损报告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