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费结算凭证所列运费金额计算,按照7%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买或者销售免税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扣税,自2007年7月1日起,扩大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中部地区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2007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运输发票允许在进项税额中抵扣,1,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税发票11%。1、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1,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税发票1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更新时间:2024-03-06标签: 发票货运取消货运发票什么时候取消的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