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162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并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认证一致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在办理退税时,必须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原件,原件必须加盖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公章,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在纳税申报证明上签字,注明“情况属实,未申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征收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
更新时间:2023-04-29标签: 发票丢失发票丢失如何处理2016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