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第十一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密码区有点压线无法通过认证,根据增值税-3发票使用规则的通知,经认证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应将原件退回,买方可要求卖方补办,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本规定所称码号认证不一致是指专用/1234566。1、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出格线可不可以抵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第十一条2、增值税专用发票密码区压线了还可以认证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更新时间:2024-03-26标签: 压线发票增值税专用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压线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