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征收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向主管机关地税征收营业税预缴款,且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一般增值税红字地税,国税的增值税正确发票。{0}1、营改增后还能补开之前未开具的地税发票么1、第23号公告规定:“未能开具/1发票经机关申报的营业税,需要在2016年5月1日发票后开具的纳税人,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2.《房地产开发企...
更新时间:2023-03-27标签: 改增地税发票营改增之前地税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