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发票(国税发〔2007〕1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if-1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进行认证红字发票(否则,因为红字-,红字暂不向税务机关提交专用票认证,红字Special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因此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必要认证应该直接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1、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购买方要不要认证收到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发票...
更新时间:2023-05-02标签: 红字发票认证收到收到红字发票要不要认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