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1作废,复印件需要全部收回,并注明发票等字样作废,仅增值税发票作废,当月作废,在税控机作废,隔月作废,以红色核销,《通则-1作废规定》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发票换版、更换发票监制印章或发票专用防伪产品时,过程中的不正确票证、残次品、废品应记录登记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集中销毁。1、发票作废怎么操作法律分析:1。如果当月发现错误,在税控系统发票中找到错误,双击,然后点击作废。2.如有必要,可签发新的发票。注意发票of发票是完整的,然后可以贴公司统一的-1作废章。3.如果是作废需要跨月,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
更新时间:2023-04-13标签: 作废复印件发票收回登记发票作废登记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