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经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为作废,法律依据应按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本规定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使用条例》第二十条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购买者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与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编码与认证不符”发票当月发行的,可以是作废;如果是一个月发的,就不能是作废。1、已经报过税的发票还能作废吗法律分析:不可以,按照规定,已经征税的普通票发票已经开出一个多月了,所以不能开作废,下个月要开红色的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第...
更新时间:2023-05-03标签: 作废发票上传增值税专用已上传的发票能作废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