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产品生产者,与上述生产单位性质一致,3、收购发票不得跨县(市)使用,2.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写收购发票时,每笔交易必须按规定时限和编号顺序在收购站点完成,收购发票不得由多个卖家发行,个体户)收购对于自产的农产品,由付款方开具给收款方发票,农产品统一收购-,收购发票管理办法条文:1。1、农产品收购发票政策1、收购代金券可以填写到制作单位。但这里的生产单位指的是初级生产单位,即“种植”或“养殖”单位,即免征增值税的单位。2.农产品生产者,与上述生产单位性质一致。这与生产的是什么账户无关。其实道理很简单...
更新时间:2023-04-01标签: 发票农产品收购办法管理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