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统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和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应当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下一个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票不是认证nor作废,超过180天不是认证就变成滞留票,不能抵扣,如果是销售退货发票和发料错误,可能是作废/,该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作废发票所有复印件必须收回,发放时如发现错误,可立即作废,作废专用发票对应的数据报文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按“作废”处理,专用于纸质发票(包括未打印的专用发票)。{0}1、...
更新时间:2023-03-27标签: 发票作废开具增值税认证未认证发票作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