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你可以在系统里作废这个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使用限额的通知》第二十条发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收到返还的发票券及抵扣的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确认或确认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不一致”,普通发票丢了,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日期超过90天的,不允许开具纳税申报证明复印件或红字发票,(1)一般业务发票遗失:先让出票人到税务局挂失,税务局处理后一般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发票损坏可补...
更新时间:2023-05-13标签: 个人发票损坏如何处理发票作废损坏这张系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