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发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红字-3/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为红字通用发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买方已取得已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买方可在新的VAT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在填写信息表时上传“开具红字VAT专用发票”相应信息以蓝色字8且应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1、红字发票如何操作当发票在开票当月作废时,发票可以直接作废。一个月后只能红字发票取消。由于抵扣有效期...
更新时间:2023-03-05标签: 缴销红字地税发票地税红字发票如何缴销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