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续抵扣进项税应满足的条件根据《关于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抵扣期限(国〔2009〕617号)规定,发生真实交易并符合下列客观原因的,可以续抵扣进项税,1,逾期未认证申报抵扣,其进项税不是抵扣,直接传成本核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已过。1、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36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的,自开具之日起...
更新时间:2023-02-16标签: 抵扣可续进项下个发票超过申报期的发票 抵扣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