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公告意味着,保险机构在征收车船税时,在发票中注明所征收车船的税额,无需单独开具发票号,原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现对保险机构征收增值税车船Tax发票问题公告如下:保险机构as车船扣缴义务人正在征收-0,1.是的,强制保险和车船税券与发票有关,因为发票是处理后开具的。{0}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是车船税没发票吗原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现对保险机构征收增值税车船Tax发票问题公告如下:保险机构as车船扣缴义务人正在征收-0。...
更新时间:2023-01-31标签: 车船发票税时开具单独2016车船税发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