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盗窃罪的公告》丢失12344即当发票被盗或丢失发生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现丢失被盗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所辖地级市报纸上声明作废,那个发票附上,你退票承认你注销收入的事实,如果退票发生在当月,直接收回原发票作废(无遗漏环节),然后开具红字发票冲抵当期销售额,如遇退货或发现发票信息有误,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丢失发票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罚款是少不了的,发票失踪,...
更新时间:2023-01-31标签: 发票丢失退票被盗罚款发票退票丢失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