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发票发出后,需要发出红函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发红的条件就可以发发票,Certified发票,不受认证限制期限次,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后红洗,增值税发票可隔年使用红冲,但半年内不能超过认证期和冲抵期,红色发票或作废发票增值税普通票不可用-0期限,并加盖增值税专用红章发票。{0}1、开出去的发票超过多少时间不能冲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发红的条件就可以发发票。对于已经开出的发票,加盖红章没有时间限制,只有满足红章发票...
更新时间:2023-01-30标签: 发票期限红冲红章作废发票红冲期限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