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经费列入税务机关年度预算,单独核定,奖励资金使用的具体方法和奖励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发票发奖奖金由基层地方主管税务机关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1、北京市税务局过路过桥费专用发票在其他地方能用于报销吗否..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缴纳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
更新时间:2022-12-21标签: 北京市税务局发票奖励奖励税务局举报人发票税务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