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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增值税发票新规,一文读懂!增值税发票简并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25 05:59:33 编辑:发票小助手 手机版

现-2发票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应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税率(财税〔2017〕37号)规定,13%增值税的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至11%。

2017年7月以后还可以开13%税率的 增值税普通 发票吗

1、2017年7月以后还可以开13%税率的 增值税普通 发票吗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开具13%税率的发票。但在以下情况下,也可以开出13%的税率发票:1。2017年6月30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已发生纳税义务)的,仍可按13%-2发票的税率开具。2.2017年7月1日后需要开具红字-2 发票的,开具红字-2发票为蓝色。3.2017年7月1日后取得的13%税率的增值税 special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special缴款书,继续按票面税额扣除。

 增值税 发票7月份是不是不能开13个点

2、 增值税 发票7月份是不是不能开13个点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税率(财税〔2017〕37号)规定,13% 增值税的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至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税率为11%的下列货物:农产品、自来水、暖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空气、热水、燃气、居民用煤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7月1日以后给事业单位开 增值税普通 发票,需不需要提供税号或社会信用百...

3、7月1日以后给事业单位开 增值税普通 发票,需不需要提供税号或社会信用_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 -1/的管理,保障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2发票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 .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应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买方为事业单位,非企业,7月1日起事业单位开户时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

4、 增值税 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发票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认证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不能全部抵扣的,可以保留。保留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企业继续经营,就可以在以后的期间扣除。如果企业清算或注销,未扣除的余额应作为进项税转出,认证增值税方法:1。买个扫描仪,税务局指定你去买,首先,在本单位的电脑上安装一个网上认证的软件。这个软件每年都要交,可以通过税务局下载安装,2.将获取的增值税 发票通过扫描仪传输到电脑中,然后通过电脑中的认证软件将扫描信息上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与此发票相关的IC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真伪。3.通过增值税 发票在线认证的实施,给公司带来了便利,可以及时发现获得的发票是否真实,同时可以在认证过程中进行认证,因为发票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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