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一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不能是抵扣,总价和税金应包含在会计核算的安装服务成本中,在发票-3/之后,允许有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和抵扣的项目,1.增值税-4发票企业取得的,即使不是抵扣,也需要核对增值税专用/1223,只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需要认证,认证Yes增值税/12345666。
1、企业取得的 增值税 专用 发票不 抵扣就可以不 认证吗?1 .增值税-4发票企业取得的,即使不是抵扣,也需要核对增值税专用/1223。2。只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需要认证,认证Yes增值税/12345666。3.如因免税或其他原因,无法录入抵扣。然后你做了认证,还是要转输入。
2、当月 发票 认证后当月可以不 抵扣留下月 抵扣吗?1。当月-1 认证后,在认证经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抵扣申报进项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17号),“1。增值税201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和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统一由税务机关在发布认证之日起180日内办理,并在次月认证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在发票-3/之后,允许有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和抵扣的项目。购买商品时,对方为购买的商品开具增值税-4发票,在此发票上标注的进项税为当期应缴纳的OK -0。
3、关于收到 增值税专票,没有 抵扣,这样行吗?-2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在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用于所谓的非应税劳务,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劳务是建筑工地和电梯安装服务,属于地税的管理范畴,全称是“营业税应税服务”,而不是“增值税应税服务”,所以在“营业税应税服务”增值税-4/中使用,因此,这一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不能是抵扣,总价和税金应包含在会计核算的安装服务成本中。在纳税申报中,这一块-,如果你之前收到的所有进项税,像发票,都已经和抵扣,严格来说是违反税法的错误。一旦被国税部门查实,肯定会被要求“转出进项”,到时候一旦公司抵税不足,肯定会被要求补增值税。小心,钱是老板的,未来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