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发放发票并将对方没有索要的发票copy(及其他复印件)归档并妥善保管;2.发票不发,但对应的收入要正常申报;3.建议采用第一种方法,因为如果对方反悔或者有其他需要发票确认的事项,那么存档的发票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加强发票的管理,由此可见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退税、信贷等相关业务税务发票使用。
1、如果购货方不要 发票该怎么处理如题,有两种处理方式供参考:1。照常发放发票并将对方没有索要的发票 copy(及其他复印件)归档并妥善保管;2.发票不发,但对应的收入要正常申报;3.建议采用第一种方法,因为如果对方反悔或者有其他需要发票确认的事项,那么存档的发票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加强发票的管理,由此可见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发票。4.以上仅供参考,请核实,依法经营。
2、开具增值税 发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怎么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确保增值税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综合行政部对发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来说,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在索取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卖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务、退税、信贷等相关业务税务 发票使用,另外,卖方出具发票、发票时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出具。买方取得发票时,无需变更名称和金额,关于这个问题,再次明确,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发票的内容应如实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按要求填写。卖方发票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接口,导入开票信息,导入数据的内容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果不是,要及时修改销售平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