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等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对于无项目证书的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建设地点、工程总造价、承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4)负责人身份证明;(5)纳税人涉及抵扣建筑业收入的,还应提供完税凭证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发票已发行,我想问一下建安劳务发票开票时间和异地预付款证明不同期有关系吗。
1、开 建安 发票过程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等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对于无项目证书的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建设地点、工程总造价、承包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4)负责人身份证明;(5)纳税人涉及抵扣建筑业收入的,还应提供完税凭证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流程:(1)项目登记。网上预登记或在地税局登记项目。(2)项目确认。建筑业纳税人网上预登记后,到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进行确认。(3) 发票已发行。根据工程结算进度,向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缴纳税款(免税除外),开具发票
2、代建工程的 建安 发票开具委托方、代建方、施工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进行收款、付款并出具-1发票。代理人和施工方应根据各自提供的营业税具体纳税行为,确定征收营业税的适用税目和税率。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活动,按“建筑业”税率征收营业税,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按“服务业”税率征收营业税。请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询问。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3、 建安劳务 发票开票时间和异地预交完税 证明不在同一所属期我想问一下建安劳务发票开票时间和异地预付款证明不同期有关系吗?有影响。不在同一时期,会影响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预缴税款和预缴税款的扣除。税法没有规定哪个先来哪个后来,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发票和预缴的税款要在同一个期间,也就是发票当月缴纳,只要这两个事件发生在同一个期间。如发票在项目区未预缴税款,且自应预缴月份起超过6个月未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处理。税法上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如果不按要求在项目区提前缴税,就会影响项目后续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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