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联用法规定的通知发票国税发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已下发,如果/,一般VAT发票发票joint丢失,需要联系供应商,用发票簿记联的复印件录入账户,3.纳税人丢失发票有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的复印件。
1、普通 发票 丢失 发票联,怎么办?1。向发证税务机关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法定证据入账。1.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发票收购方使用的发行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材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2.纳税人将发票 stamp或簿记用stamp 丢失 stamp提交给签发发票 stamp的税务机关,可向签发发票 stamp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1)、说明取得的发票公司名称、单位数量、单价、规格、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发票文字规格、发票代码、发票编号等书面凭证。(2)需出具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1发票的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法律证据入账。3.纳税人丢失 发票有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的复印件。发票的复印件已被提供原件的单位标注: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后,可以作为原始证据。
2、增值税普通 发票第二联 丢失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联用法规定的通知发票国税发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已下发,如果/。买方可将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凭证(附件5)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进项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在丢失之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证明。
3、增值税普通 发票遗失怎么解决法律分析:当发票joint丢失,红字发票无法核销。一般VAT发票发票joint丢失,需要联系供应商,用发票簿记联的复印件录入账户,簿记复印件必须加盖出票人公章,并由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记账联原件由开票方保管,买方不能直接拿回去记账,对于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买方可核实其与卖方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申报纳税证明一致,然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销售货物或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动产和进口货物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